使用者規範

歡迎使用「金彩娛樂城」(以下合稱「本服務」) 。本服務是由京群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所自製。本服務的部分遊戲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輔導十五歲級」。

為保障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服務的「使用者合約」,攸關所有您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權利及義務,請詳細閱讀合約內各項條款。遊戲服務之申請,若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提醒您,當您點選【同意】鍵後,即表示您已事先審閱本公司公開於網站之本合約達三日以上,且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合約內所規範的各項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立契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 消費者個人資料請於註冊頁面填寫

立契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 消費者個人資料請於註冊頁面填寫


 

企業經營者姓名:凌幼華(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凌幼華

電話:02-8221-3886

電子郵件:service@ttplay365.com

營業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之3號14樓

統一編號:70505812


第一條 合約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稱本服務),雙方同意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二條 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公告、活動規定或宣傳內容。

二、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三條 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則:

一、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本契約上之權利義務者。

四、遊戲歷程:係指自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記錄。

五、儲值:係指甲方購買乙方之遊戲鑽石禮包。因遊戲之特殊性,甲方於購買遊戲中之鑽石禮包後將視為儲值服務結束,將無法進行退款,請甲方特別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七、必要成本:包括但不僅限於本服務使用費用、通路業者服務費、手續費用、郵資或匯票費用、遊戲套件製作費用及其他費用。.

九、遊戲管理員(GM):係指為維護本服務或線上遊戲進行之順暢及公平性,與提供乙方關於本服務及線上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務,而由乙方所聘僱、選任之人員。

十、程式漏洞(BUG):係指本服務程式或線上遊戲程式於設計時所未能預見或規劃的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第四條 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五條 遊戲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得應乙方之要求,於遊戲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甲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服務而與甲方聯絡之必要,且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甲方能以個人資料以外之方式證明其為合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甲方為之請求退費時,因遊戲之特殊性之故,乙方所提供儲值之服務,於甲方進行儲值完成時將視為服務結束,故乙方將不進行退費,請特別留意。

第七條 計費標準

本服務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參照本遊戲內及儲值網頁)。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一小時。

乙方於各遊戲首頁之遊戲收費制度說明,該制度說明同為使用者合約之一部分。所有費用均以新臺幣為計價單位。

第八條 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遊戲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使用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二、第七條之退費權利。

三、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四、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第九條 契約之生效

甲方於契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契約條款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即推定甲方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第十條 帳號密碼之使用

甲方於本服務註冊程序中應自行選定甲方所提供之第三方帳號格式,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

前項之帳號及密碼之相關設定,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帳號相關資訊。

甲方對本服務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亦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合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三十日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記錄。但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經甲方提供報案三聯單給予乙方後,乙方應返還甲方其已被遊戲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遊戲系統所扣除之鑽石數量,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臺幣貳佰元,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四條 隱私權政策

很高興您來到「金彩娛樂城」(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進行本服務的遊戲與各項服務,特此向您說明本服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閱以下內容: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服務如何處理您在遊戲或使用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服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也不適用於非本服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方式
當您造訪本服務或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功能服務時,我們將視該服務功能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並在該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非經您書面同意,本服務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本服務在您使用遊戲服務、參與遊戲活動或接受問卷調查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方式及使用時間等。

於一般瀏覽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做為我們增進服務的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決不對外公佈。

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資料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可能會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

三、資料之保護
本服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保護資料。您的個人資料採用嚴格的保護措施,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

如因業務需要而有必要委託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時,本服務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確實遵守。

四、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本服務的網頁有可能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可能經由本服務所提供的連結而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服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五、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服務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經由您書面同意。
-法律明文規定。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當您在服務中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服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服務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本服務委託廠商協助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對委外廠商或個人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六、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服務會在您的裝置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致服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服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服務網站上。

第十五條 電磁紀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支配之權利。

第十六條 智慧財產權

本遊戲內所有著作(包括但不僅限於網頁、文字、圖像、美術著作等)、商標及相關資料,其法律上所保障之權益,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非經乙方或其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而加以使用,違者應由甲方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甲方不得對因持有或佔有乙方遊戲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而為移轉、買賣、讓與或其他處分之行為,違者應由甲方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連線品質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甲方同意乙方係屬網路服務內容提供者而非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業者,有因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網路線路的品質不良或非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所造成乙方提供服務進行中產生延遲或進度回溯之情形時,有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系統安全

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乙方伺服器超載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或相類似情況發生時,乙方得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

本服務因硬體設備變更、調整或使用者人數增加時,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甲方使用的帳號及遊戲記錄等轉移或複製至其他位置,乙方可以配合進行相關設定以因應此類調整。

第十九條 程式漏洞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前項規定乙方無過失時,但甲方有故意性利用遊戲程序漏洞致乙方損害之行為,得適用本合約第二十七條規定或將甲方回復至行為前之電磁記錄,甲方因故意性行為乙方不負賠償責任且有權要求甲方損害賠償。

第二十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遊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

第二十一條 免費遊戲

乙方提供免費遊戲使用本服務時,甲方除自行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使用所需之費用外,在未支付乙方任何遊戲費用時,乙方無須負擔任務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補償責任。甲方同意經儲值取得虛擬遊戲幣或道具後,視為已使用並確認消費,除本合約第九條規定外,乙方無法進行復原或退費。

第二十二條 刪除過期帳號

甲方帳號未含有未使用點數,且超過一年(含)未登入遊戲並使用本服務者,乙方應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於通知後三十日內無登入紀錄者,乙方得刪除該帳號,並回收相關虛擬遊戲套件。 本服務各產品公告停止營運滿三十日,甲方仍未辦理相關補償程序時,甲方同意依乙方所公告之處理辦法絕無異議。

乙方施行本條各項刪除帳號行為前,均將在各遊戲或網頁公告及電子郵件寄送後三十日實行。

第二十三條 合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遊戲首頁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契約變更之內容。

二、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契約之通知。

第二十四條 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四、會員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請本服務之帳號進行註冊。

五、以乙方或類似乙方之名義使用本服務者。

六、使用中文、英文及數字以外之字元及不雅文字作為本服務進行之名稱。

七、甲方透過其他通路儲值,而後拒絕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乙方或第三人實質財物損失之情事者。

八、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九、違反本合約或遊戲規範情節重大者。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註:必要成本計算方式為通路成本加服務費,統一以40%計算

第二十五條 送達

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錄之連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登錄地址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地址為送達。

乙方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準據法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七條 管轄法院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二十八條 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完成本遊戲會員並開始使用本遊戲服務前,詳細閱讀本遊戲管理規則之所有內容。

京群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依使用者合約第二十九條遊戲管理規則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以下稱本規則)。本公司得依本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會員之遊戲使用權,會員有從事不當遊戲或非法行為時,最高可處永久停權。會員有與本公司使用者合約之終止合約情事時,本公司經書面或電子信件通知會員後,得立即終止與本公司訂立之使用者合約。

遊戲管理員(以下稱GM)為維護本服務或線上遊戲進行之順暢及公平性,與提供會員關於遊戲服務及線上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用戶服務相關事務,而由本公司所聘僱、選任之人員。

第二十八條 之一 禁止遊戲不當言論

於遊戲內惡意發表下列言論,經拍照檢舉查詢屬實,最高可處永久停權:

一、於遊戲大廳、聊天頻道或密語訊息等方式,發表攻擊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討論或公開他人之個人隱私資料)、暴力、恐嚇、威脅、性暗示或其宗教信仰、種族性別歧視等不當之言論者。

二、藉由遊戲大廳、聊天頻道或密語訊息等方式,散佈不當之宣傳訊息或相關連結(包括但不限於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之連結、廣告訊息、教唆使用外掛程式、教唆攻擊或利用遊戲程式錯誤等)、傷及第三人權益與隱私之行為。

三、偽造訴求內容意圖欺瞞GM,試圖獲取不當利益或影響對方權益時或對GM進行悔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等攻擊行為。

四、偽稱本公司或其他相關組織之工作人員、遊戲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於GM),在遊戲中散播謠言、詐騙、誹謗、恐嚇、勒索等行為。

五、因會員對本公司或GM支持立場不同以致發生紛爭,試圖散佈並影響其他會員加入紛爭。

六、違反任何法律或社會良善風俗。

七、無視GM勸告,妨礙營運、活動之進行或不配合GM進行各種裁決行為。

八、以作弊或欺騙之方式詐取其他會員儲值。

九、散撥或惡意利用遊戲程式錯誤(BUG)與任何影響遊戲正程運作之方法,進行各種方式入侵攻擊或修改遊戲伺服器、遊戲角色人物(包含錯資料封包修改、客戶端修改等)等行為。

十、創造含有現金交易、帳號代玩收費、電話號碼、特定地名、相關聯絡方式或商業性網站廣告意圖的暱稱等明顯資訊或暗示性內容。

十一、進行遊戲中儲值點數或時限的現金交易、帳號代玩收費或商業性網站的廣告行為。

第二十八條 之二 禁止使用外掛程式或利用系統漏洞之行為

惡意透過遊戲系統的漏洞(BUG) 、使用外掛程式或是擅自修改遊戲程式來取得遊戲中不當遊戲戰績,有損害遊戲的公平性者,將處以永久停權,以上行為如有虛擬遊戲幣移轉至其他會員帳號將追回所有相關虛擬遊戲幣,並保留法律追溯權及相關後續處理權利。

盜用他人線上虛擬通路帳號購買點數,或是利用網路交易轉帳、銀行轉帳、電信小額付費,或任何其他交易機制的漏洞,獲得不法遊戲點數、虛擬貨幣或是其他任何利益者,該會員帳號永久停權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會員使用任何的封包修改工具或程式修改本遊戲之傳輸封包資料,或發送封包至本公司伺服器,該會員帳號將永久停權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會員使用任何導致本遊戲封包傳輸速率、封包檔案大小異常之程式,將該使用者帳號永久停權,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在遊戲中利用各種方式造成虛擬遊戲幣異常,或產生不當流向,經查證屬實者,將取回所有異常紀錄虛擬遊戲幣,並保留法律追溯權以及相關後續處理權利。

第二十八條 之三 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會員有不正當行為致違反公平合理之方法,本公司除可處永久停權及終止會員與本公司之使用者合約。不正當行為致違反公平合理之方法如下:

一、會員利用各種脅迫利誘方式與其他會員串通行為製造假戰績者。

二、會員惡意利用遊戲程式錯誤或其他類似方式獲取不法儲值、不當利益或比賽積分者。

三、佔用遊戲各項公共資源等惡意干擾遊戲公平性或比賽進行之行為者。

四、會員使用其他未經列舉而會造成遊戲競賽不公平之方式者。

第二十八條 之四 嚴禁販售帳號與遊戲貨幣

會員不得將遊戲內的儲值點數、虛擬物品、帳號等資料進行現金、有價物品之間的交易。有進行遊戲物品、帳號、遊戲幣等虛擬物件與現實之金錢、有價物品之間的交易進行,經GM發現疑似情形或經其他會員舉報後,將進行帳號停權,得連續施以停權並本公司保留使用者合約終止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 之五 非經正常遊戲取得之虛擬貨幣或積分

為維護遊戲之公平性,本公司每日將針對會員之遊戲戰績、遊戲紀錄、轉帳記錄等項目做統計分析。

超過一般值的異常會員將作暫時停權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本公司有將永久停止該會員帳號之使用權,請帳號持有人與本公司說明異常金額來源,如有任何不法與違反相關規定者,將會對其帳號進行永久停權,並追回所有不當流向之虛擬遊戲幣,取消該帳號於遊戲內的領獎資格,本公司保留法律追溯權以及相關後續處理權利。

會員帳號因遊戲資料異常造成遊戲不正常運作情形時,本公司有權暫停其帳號使用權,至帳號資料修正為止。

因違反本遊戲管理規則、收受其他會員作弊、利用系統異常(BUG)或外掛程式所得之遊戲儲值點數或虛擬物品,或利用付費機制異常進行圖利等相關行為,一經查獲或舉報而發現遊戲幣異常增加,將逕予停權並扣除來源不明之儲值點數及虛擬物品。有前開情形者,得連續施以停權處分及終止使用者合約並本公司保留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因違反遊戲管理規則而遭致帳號停權,因而造成之付費使用時間喪失、虛擬物品喪失、積分減少等相關損失,需由會員自行負責。有情節重大者,得連續施以停權處分及終止使用者合約並本公司保留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之六 異常註冊管理規則

為維護會員帳號之安全,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主動查詢、確認會員註冊帳號等資料,若發現可疑帳號得立刻對其遊戲帳號進行凍結,並以遊戲官網或電子郵件或其他通知會員之方式,帳號持有人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提出說明並且提供持有帳號所有權資料予本公司,核對會員身份無誤後,本公司將立刻解凍該帳號。

第二十八條 之七 特殊活動參與

本公司因功能需求或針對不同主題所舉辦之特殊活動,本公司會提供該項功能或活動的使用說明與規範,若會員對於新增的服務內容或遊戲活動比賽方式有不同意之處,請勿使用該項功能或請勿參與該項活動比賽。

第二十八條 之八 停權帳號之領獎規定

會員因違反遊戲管理規範任一條以致帳號遭停權,將取消該帳號於遊戲內所有領獎資格並溯及既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以及相關後續處理權利。

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得獎會員自行放棄領獎或違反管理規範等)致該會員無法領取該比賽獎品,則該獎項取消,且不順延遞補。

第二十八條 之九 社群網站串接帳號

因使用各社群網站登入之會員,需通過「帳號綁定」的功能,方可享有完整會員之權利。如未通過認領帳號者,本公司將有權拒絕提供服務,同時本公司得取消該帳號所有領獎資格。

第二十八條 之十 管理規則之生效

會員於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規則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即推定會員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第二十九條 違反遊戲管則規則之處理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